夫妻双方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公平分配;第二,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清偿二人的共同债务;第三,出于保护弱势一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因,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适当予以帮助。总之,离婚财产的分割主要还是以双方协商为主,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与弱势一方。
1、离婚财产如何分?
对于这个问题呢,首先要明确男方父母的出资跟房屋的产权归属是两个概念,一个是债权,一个是物权,是不一样的法律性质。首先根据你题目的描述,可以确定这个房产是你们结婚之后买的,结婚之后所购买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这个房产应当是男女双方都占有一半的房屋份额,
至于男方父母出资的问题,要看具体的情况。这种出资可以有两种性质,一种是借款关系,另外一种就是无偿的赠与,如果男方父母有关证据证明这笔钱是借给夫妻双方的,那么现在夫妻双方如果面临离婚,应当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来偿还。所以这种情况下,男方父母是可以要回这个出资的,但是假如没有相关的借款证据,有可能认定为是男方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不好往回要了。
但是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很多离婚的家庭都会涉及到父母用毕生的心血为子女买房的问题,最后因为子女离婚而使财产付诸东流的这种情况,所以现在很多法院通常也会支持男方父母主张借款的关系,来要回相关的出资,所以建议男方父母能够积极收集尽量证明属于借款关系的证据,来挽回自己的损失!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2、男女离婚后应该怎么分配财产?
谢谢你的邀请;无论你的姐姐和男方结婚了八九年还是一两年,现在已经离婚,就等于这场婚姻落下了帷幕,如同恩断义绝,井水不犯河水,永远撇清了在婚姻上的一切关系,姐姐和前任商定的离婚条款,所订立的任何协议,哪怕有失公允,也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只要双方认可签字,就是合法的法律文件,领取了离婚证,在法律上立马产生效力,协议受到法律保护。
依据婚姻法规定,离婚的双方有共同担负起抚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两个孩子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都归了前任,就如楼主所介绍的,哪怕是夫妻财产平分也不可能给你姐姐几万块钱这事,依法可以把少拿的财产看成是你姐姐交付给孩子的抚养费用,一次性履行了对两个孩子的抚养责任,就算现任的房屋拆迁,再有补偿和利益,你姐姐也得不到了。
3、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答:您好,根据您的提问,这属于《民法典》婚姻编的内容,一、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首先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结合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概括以下几点:第一,夫妻双方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公平分配;第二,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清偿二人的共同债务;第三,出于保护弱势一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因,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适当予以帮助,总之,离婚财产的分割主要还是以双方协商为主,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与弱势一方。
4、如果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