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3. 离婚后后悔财产分割还可以起诉吗
如果是协议离婚,在离婚后认为财产分割不公的,可以起诉。如果是判决离婚,认为财产分割不公。法院判决后会有一个上诉期限,在上诉期限内,可以上诉要求重新分割。如果在上诉期限内没有上诉,则判决生效。
判决生效后,如发现对方离婚分割财产时有藏匿财产的情事,可以向法院起诉,并要求重新分割。
判决生效后,如没有发现对方离婚分割财产时有藏匿财产的情事,则不能再起诉重新分割
4. 离婚后财产分割可以反诉吗
离婚案件中,有时会有这种情况产生:被告同意离婚,但由于财产分割等问题双方谈不拢,原告在开庭审理后,最终选择撤诉处理,这种情况下其实往往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若庭审过程中双方争执再比较激烈,原告的撤诉必定引起被告的强烈不满,向法院表示坚决要求离婚并处理财产等相关问题,这就带来了的问题。 在理论中,有人提出离婚诉讼中可以也应该存在反诉。其理由是:确定离婚诉讼中被告的反诉有利于保护被告,实现当事人的诉权平衡,且离婚诉讼中的反诉符合反诉的提起要件。 虽然离婚案件中反诉若能成立,程序上似乎更加便捷,节约了司法资源,但从现有的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来看,离婚案件中反诉成立的依据并不充足,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分析: 从离婚纠纷的性质来看,离婚纠纷属于诉的合并,是一种复合诉讼。每个离婚案件都需要围绕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这三大内容进行审查,另外还有可能涉及损害赔偿等问题,其中婚姻关系是主诉,如果不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其他的问题便无从谈起,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需要解除夫妻关系,就应该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进行审查,若当事人愿意就这些问题另行协商则是对自己民事权利的自行处分,法院无权干涉。从这点来看,若被告同意离婚,则是对原告诉请的同意,提出损害赔偿一方面也是为了审查导致婚姻破裂的过错方,属于对原告起诉事实的补充或者反驳,而非反诉。 从反诉的理论特征来看,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和本诉的诉讼标的和理由有牵连的,旨在抵消或吞并原告诉讼请求的独立的反请求。可见反诉的目的在于抵消、吞并本诉原告所主张的民事权益,并且具有独立性。而在离婚诉讼中,被告提出的请求,并不能达到抵消、吞并本诉原告主张的目的。若认为被告可以提起反诉要求与原告离婚,反而是被告同意、承认了原告的诉请,与反诉的特征背道而驰;至于被告若作为无过错方,的赔偿请求权是基于离婚为前提的,在没有原告起诉或撤诉的情况下,赔偿请求便不能成立,也不符合反诉的独立性特征。 综上,离婚诉讼中被告提出的请求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以前,不宜以反诉论处。但另有一点值得探讨的是,在新婚姻法实施以前,当事人提出赔偿请求,均以与离婚不属同一民事法律关系,告知另案起诉,修改后的婚姻法对原来的离婚制度作了很大的修改,尤其是离婚时一方当事人对有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更是一项新的制度。
5. 离婚后还可以反悔起诉争财产吗
不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该解释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由此可见,协议离婚后就已经处分的财产再提起诉讼,一方面需要受到“一年内”的时效限制;另一方面,考虑到协议离婚时,双方对财产的处分结果可能包括对家庭贡献大小、情感补偿等多种因素,法院审查的标准也仅限于订立协议时是否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是否均等分割并非推翻协议的充分理由。扩展资料:离婚后再次购房,该房屋产权也必然登记在其中一人名下。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也同时规定: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离婚之后即便双方复婚,此前所取得的房产,很可能会被认定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因此,“假离婚”法律风险很大,并不是看上去那样“美好”。